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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的具体方法是:
1、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数人的,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均等。确定每个继承人的应继份,不是以遗产分割的时间为准,而是按照继承开始时确定的遗产总额计算。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适当照顾,适当多分。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财产。
4、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5、各继承人协商同意不均等分割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在分配遗产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上述分割遗产的方法,确定每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非继承人酌分遗产的规定:
酌分遗产,是指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虽然没有继承权,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给适当遗产的继承制度。
可以酌分遗产的人有两种:
1、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这两种人,前者是需要基于一定的遗产以使其有生活着落,后者是依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因其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而分给适当遗产以资鼓励。具体酌分多少,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酌定。